本著對人民利益高度負責的精神,為迅速、有序、科學、有效地開展好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,根據《安全生產法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,結合實際,寶應湖制定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。
預案指出在預防為主、防治結合的前提下,通過事前計劃和必備的應急措施,充分利用一切可能的力量和手段,在事故發生后迅速控制事故發展并盡可能排除事故,達到保護現場人員和場外人員的安全,將損失降低到最小限度;其基本任務是:針對事故性質和特定情況,及時、有效、科學的組織營救受害人員,組織撤離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危害區域內的其他人員,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;迅速控制,防止事故蔓延擴大,并迅速對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檢測,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、危害性質及危害程度。保護好事故現場,為勘察提供真實的依據;(四)查清事故原因,評估危害程度、采取科學可靠的防治措施。
預案設置總指揮部、現場指揮部和綜合協調組、應急救援組、醫療救護組、現場管制組、善后處理組、后勤保障組“兩部七組”,并明確成員組成和各自職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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